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肖传国状告方舟子名誉侵权遭败诉
李婧 郭京霞

    著名自由撰稿人方舟子因在汤姆网谈学术腐败和科学打假问题时,对参选中科院院士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肖传国进行了批评,从而引发了一场备受社会关注的名誉权侵权纠纷案。5月28日,北京市一中院一审驳回了肖传国要求方舟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2005年11月4日,方舟子在雷霆万钧网络公司所属的汤姆网进行有关学术打假的访谈节目,在谈到有关肖传国的内容时,方舟子称,肖传国今年申报中国科学院院士的学术材料有很多问题,至少是有夸大的嫌疑,甚至提到肖传国的“肖氏反射弧”是“自吹自擂”。
    对于方舟子的这番谈话,肖传国认为其中有大量完全背离事实的内容,要求法院判决被告方舟子和雷霆万钧网络公司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侵害,在网站上对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10万元。
    市一中院审理认为,在整篇访谈中,方舟子虽使用了诸如“夸大”、“冒充”、“自吹自擂”等令人不快的词语,但该用语仅属于一般性过激的言辞,该访谈中并未出现侮辱、诽谤的用语。同时肖传国作为知名教授、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也应接受学术界及社会对其学术水准所发出的质疑之声,即便言论有所过激,亦应保持一定的宽容度,以保持正常的争鸣氛围。据此,法院一审驳回了肖传国的诉求。